內容來自sina新聞

以公積金新政銀行產品創新為推動力 房屋產權皆理順宜蘭縣貸款金額

  最近,大連公積金部門"仁政"迭出,《個人房屋互換公積金管理辦法》公開征求意見,這意味著個人非產權房屋互換可以給予公積金貸款,一些有使用權、農村小產權房屋互換需求但卻受政策限制的市民露出瞭微笑。6月1日起,《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相關問題的通知》正式實施,其中子女可為父母購房申請公積金貸款、放款三個月後即可還貸等新政讓人眼前一亮。

  在這樣的人性化導向下,依據以民為本、實事求是、開拓創新的原則,一些以前存在的沒有產權證的房屋,或將迎來可以通過公積金、銀行產品創新等公開交易的可能性。

  按照正征求意見中的《個人房屋互換公積金管理辦法》,個人申請公積金貸款的非產權房屋互換者需要具備一些條件,主要有:1、穩定的收入及償還貸款本息能力,信用良好,在人民銀行征信系統無不良信用記錄;2、具有房屋互換有關手續、文件和規定比例的自籌資金;3、提供符合《擔保法》規定並經中心認可的資產作擔保。

  究其根本,就是貸款方要有信用和償付保障。

  如果居民使用權房屋的所屬單位能夠到公積金中心,提供並展示良好的工商稅務記錄、銀行信用記錄、資金實力,並願意提交一定數量的資產做擔保,那麼,公積金部門就可以掌控信貸風險。該單位所屬使用權的房屋如果銷售,是不是就有直接實現公積金貸款的可能性瞭呢?如果農村小產權房的開發單位在村政府的支持下,經有關部門認定不損害集體耕地的前提下,能夠到公積金中心,同樣提供良好的信用記錄、資金實力,並願意提交一定數量的資產做擔保,那麼那些歷史遺留的"小產權房"買賣,是否就可以直接從公積金中心進行相應的貸款瞭呢?

  有業內人士指出,農村小產權房屋政策規定是不能賣給村民以外的人。事實上,全國各地大量此類房屋已被銷售給市民,隻是拿不到合法的產權證,也不能到房地產交易市場交易。還有軍產房的私下買賣,也都對我國房屋高空置率的數字產生瞭貢獻,影響瞭國傢房屋的整體流動性。筆者認為,如果這種現狀已經對房地產業的調控產生負面作用,那麼住建部、國土資源部等部門就應該協調相應農村或軍隊相關管理部門,來討論解決相關政策的修訂。在對今後新開發項目研究"無漏"的管理措施的前提下,對已流動到市民手中的房屋,在順應民生民意的導向下,一定會有讓各方和市場都滿意的對策。

個人信貸利率貸款率利試算表  同樣道理適用於銀行貸款。

  銀行的個人住房信貸是最能體現民心民意的貸款內容,因而產品研發出臺極其謹慎。筆者研究認為,在我國房地產調控背景下,銀行在不違背調控政策方向的前提下,適當進行產品創新,就可以解決對使用權房屋的貸款問題。

  具體操作如下:隻需使用權房屋的所屬單位到相應銀行去出示信用記錄、資金償付能力,並可以在銀行提供一定數額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者存款,銀行可以掌控風險,則該單位所有的使用權房屋銷售都可以在該銀行得到貸款。如果該銀行向房地產交易市場出具相應抵押或存款證明,則該使用權房屋就可以實現在房地產交易市場正常交易的目的。如此住房信貸產品的創新,既符合國情民意,又能為銀行增加中間收入,有百利而無一害,何樂而不為?

  如果國傢政策允許,農村小產權房、歷史遺留問題房屋、軍產房、欠款抵值房等交易也都可以通過類似的方式實現銀行貸款。

  人性化的政策越來越多,讓包括筆者在內的中國老百姓充滿憧憬。有跡象表明,中國房地產市場的"健康流通"時代將開始,已開發的房屋空置率將進一步降低。通過政府部門、開發商及全社會積極力量的參與,兌現"居者有其屋"、"大庇天下寒士俱歡顏"的人居夢想,就可能成為現實。 (張亮)

新聞來源http://dl.house.sina.com.cn/news/2013-06-06/07302243062.shtml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miltonire2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